7月全国出台电力相关政策合计43条,其中国家层面政策有7项,地方层面政策有36项。7月国家出台的政策中,电力行业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政策依然是重中之重。地方出台的36条政策中重要涉及峰谷电价、电力规划、电力市场三方面的内容,对于峰谷电价的定价方式,各地未来对于配电项目、电网建设方面的布局以及电力市场参与主体和交易规则方面做出了进一步规范。
电力安全和质量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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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电力政策首先从火力发电、输变电工程质量方面出手,7月7日出台了《国家能源局关于修订印发火力发电、输变电工程质量大纲》。此次修改专门针对电力工程质量监管的政策,取消了能源局对于本应属于消防部门负责监管的特种设备的监管,工程建设参建责任主体资质、转包和违法分包等检查内容也不再属于质量大纲的范畴,避免了重复检查重复监管的问题。
删除了“机组商业运行前监督检查”阶段,必要的检查条款前移至“厂用电系统受电前监督检查”“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行前监督检查”阶段。这样做可以更大限度让火电企业的运营更顺畅。
但国家修订火力发电和输变电工程质量大纲的目的也绝不是一味减少不必要的监管,比如新的大纲要求,对“厂用电系统受电前监督检查”阶段中的电气专业和调整试验检查项目进行了优化,同时结合近几年监督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适当增加了电气系统施工及调试过程中的关键工序、重要部位等有关检查内容。
此外,新修订的大纲还将勘察单位质量行为的检查内容从原勘察设计单位小节中独立出来,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加了相关检查条款,强化对勘察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由此可见,修订大纲的目的是让火电、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管的范围更加明确,去掉以往全责不清晰的部分,明确各单位的监管具体的要求,对于此前大纲没有细致规定的部分内容作出更为细致的安排。此次修改更有利于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对于火电、输变电项目施工整体质量的把握。
此外,国家还出台了《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和《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修改征求意见稿)》,从本质看,这两项政策属于程序上的政策,一个是专门针对电力安全事故调查程序的规定,另一个则是涵盖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对其导致的不良后果进行处罚的政策。两者的结合,可以让电力安全事故的处置有规范性文件作指引。
农村电网改造出台专项政策
特别值得关注的重点是,国家此次专门针对农村电网升级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将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瞄准数字化、智能化电网建设,提高农村电网对于新能源的接纳能力的电网运行的稳定性成为此次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的重点。
国际能源网(微信公众号:inencom)获悉,由于受到历史原因影响,我国农村电力供应和服务一直处于薄弱环节,农网建设改造明显落后于城市电网,存在网架薄弱、供电能力不足、电能质量偏低等问题。
虽然1998年至今,我国农村电网已经过3期改造,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农村和城市电网的智能化水平、电网对于新能源的接纳能力、电网的稳定性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差异性。
农村电网改造,无论对于乡村振兴、带动农村消费升级还是对于我国实现能源转型来说 ,其价值都不容忽视。
此次国家再次对农村电网改造提出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因地制宜完善农村电网网架结构。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推进农村电网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统筹高压电网延伸覆盖和中低压电网更新改造,增加变电站和配变台区布点,加大线路输送能力,支撑家用电器下乡和更新换代。
此举可以认为这是对于农村电网整体输送能力的提升,为新能源汽车在农村普及奠定基础。另一方面,国家对农村电网改造还将分布式光伏和风电、储能、柴油发电机等实现有机结合,对于农村能源的综合应用提出了新的发展思路。
地方电力规划各有侧重
国际能源网(微信公众号:inencom)统计发现,有湖南、湖北、天津、北京、上海、河北、辽宁、广东、广西等24省区市出台电力相关政策。其中一部分涉及电价,一部分涉及电力规划,另一部分涉及电力市场。
湖南郴州规划侧重于电力设备和工程行业的目标,希望将其产值提高到500亿以上。这种目标的设定,主要是将电力设备行业打造成当地重要的经济支柱。
四川的两个政策的目标都是侧重于电网建设、特高压项目、抽水蓄能建设等。四川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划是因为连年来四川因为枯水期的问题,导致电力短缺,四川需要构建特高压通道,如果是丰水期可以将川电外送,如果是枯水期则可以从外省购电。
浙江宜兴则将线缆专门独立出来,出台专项政策,确定了再添1-2家企业上市。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打造线缆行业专精特新企业产业集群的发展目标。线缆产业应用范围比较广,对于电网升级改造来说,线缆的应用有非常大的上升空间,因此浙江专门将线缆独立出台规划政策,旨在扶植当地经济增长点的同时,也为能源转型效力。
安徽提出了加快建设陕北—安徽±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打造长三角特高压电力枢纽的规划目标。对于安徽来说,地理位置非常重要,是长三角、两淮沿线电力枢纽工程的重要支点,安徽的特高压项目建设,对于长江中下游经济发达省份电力输送通道构建至关重要。
河南与安徽类似,都确定了加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但河南偏重于城乡配电网建设,因为河南已经青海到河南和哈密南到郑州等特高压线路,这种大型输电项目基本可以支撑当地电力输送的主干道运行,而城市之间的电网和农村电网的微循环需要加强。
云南普洱规划的目标集中在输变电领域,新建、扩建、增容220千伏变电站6座,新建、扩建、增容110千伏变电站16座,新建、扩建、增容35千伏变电站60座。至2025年,全市500千伏变电站5座,220千伏变电站12座,110千伏变电站36座,35千伏变电站119座。
上海规划将220千伏及以上的电网建设项目优先考虑列入市重大工程计划草案,110千伏和35千伏电网建设项目优先考虑列入区(县)重大工程计划草案。上海把电网建设列入重大工程规划,是为了适应当地经济发展的速度,匹配相应的用能需求,提前做好准备。
电价和电力市场规则
7月国内多地出台了关于电价和电力市场参与规则方面的政策。
湖南对大米加工企业的电费要求要分表计量,实际目的是给相关企业一些电价优惠。
广东计划实施省内现货模拟结算。
浙江绍兴为电力需求侧响应提供补贴,省级和地方合计补助金额为4元/千瓦时。
湖北通过健全燃煤发电“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交易价格机制。提高度夏度冬省间中长期交易采购电量。确保2023年6-12月工商业平均到户电价比1-5月降低0.03元/千瓦时。通过政策引领,将用电价格拉开差距,对于平衡电网供需关系起到一定作用。
贵州的电力市场化交易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也能从中看到环境溢价这种新的概念,其目的是为了让电力价格和供需关系挂钩。
广西自2023年8月起暂停实施尖峰电价机制。后续视电力供需状况、系统调节能力、新能源消纳、天气变化等因素,结合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再对尖峰电价机制进行完善。广西之所以出台这样的政策,一方面是因为当地用电需求量大,当地出现了用电缺口,如果继续实施尖峰电价机制,对于很多用能单位来说,其支付的成本可能过高,影响企业的发展和当地经济的恢复性增长,因此需要构建更好的价格调节机制,避免电价波动过大。
综上所述,2023年7月电力相关政策国家层面对于电力安全的标准、监督、检查、责任追究都有了更清晰的规划,各地方政府出台政策旨在解决当地电力硬件设施是否能满足能源发展的要求,对于电力市场化交易,虽然尚未形成统一的市场,但各地依然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无论是电价的定价机制还是参与电力市场主体和交易规则,都有着不同的规则。通过这些省份的前期试点,后续推出国内统一的电力市场之时,可以少走很多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