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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柯育超 通讯员 纪琳)7月26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利用司法拘留措施的威慑作用顺利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涉民生案件,充分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21年8月至9月期间,原告高某在海口某建筑工地为被告史某提供泥工、砌砖劳务,经结算被告应付原告劳务费为20430元,已支付7500元,尚欠劳务费12930元。因被告未向原告支付拖欠的劳务费,原告遂起诉至龙华区人民法院。该案经判决生效后,史某仍未主动履行,原告向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史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平台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因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且未查找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龙华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被执行人史某因感受到微信、银行账户被冻结和出行受限制的各种不便,主动致电龙华区法院想解决此事,执行法官及时约见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过程中,被执行人史某先是以各种说辞推脱,称自己也是为老板打工,不承认是自己拖欠劳务费,后又对判决确定的金额有异议。执行法官见此情况,决定对被执行人史某“先礼后兵”,耐心向史某释法析理,并阐明拖欠农民劳务工资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但史某仍然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款项。据此,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史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被执行人史某眼见即将被司法拘留,终于转变态度,积极筹钱,当场将案款12930元全部履行完毕。最终,该案顺利执结。
农民工讨薪案件可能数额不大,但每一分欠款都是农民工的血汗钱,是每一个农民工家庭生活的经济命脉。下一步,龙华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力度,综合运用罚款、拘留、纳入失信惩戒、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惩戒措施,以实际行动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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