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类型:
租房类型包括租住廉租房、公租房、商品房、安居集团的保障房和人才公寓等。
(资料图)
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提取材料:
1、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
需要提供身份证、一类银行储蓄卡、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的财政票据、已婚职工同时提供同户籍户口本或结婚证、单身职工提供单身声明。
2、租住商品房
已婚职工提供身份证、一类银行储蓄卡、夫妻双方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同户籍户口本或结婚证;单身职工提供身份证、一类银行储蓄卡、房屋信息查询结果、单身声明。
路南、路北、高新区缴存职工,不需提供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以不动产共享信息为准;不具备房屋信息共享条件的县 (市)区,职工及配偶需提供缴存地房屋信息查询结果。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以职工缴存地房屋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3、租住安居集团保障房或人才公寓
职工无需提供资料。
提取频次和额度:
1、租住廉租房或公租房
可按季或按自然年度内多个季度累计提取,提取金额按照当季或多个季度累计支付金额计算。
2、租住商品房
可按季或按自然年度内多个季度累计提取,提取金额为每季度3000元,自然年度内多个季度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0元。
3、租住安居集团保障房或人才公寓
职工开通公积金按月抵冲租金业务,公积金中心按照职工与安居集团的租赁协议,按月将租房资金打入安居集团指定账户,实现保租房、人才公寓租金管理平台与公积金账户联动。
温馨提示:租住廉租房、公租房和安居集团保障房或人才公寓的,提取金额按照实际支付金额核定,不能按租住商品房标准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时间:
租房提取业务每季度或多季度申请一次,可在自然年度内任一工作日办理。为防止在季度初提取业务过度集中,提倡错峰办理。
办理方式:
1、可到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前台办理:点击查看办理地点
2、可通过“唐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幸福唐山”APP等线上途径办理:网上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职工持规定资料到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管理部受理并通过审核的当场予以办理,审核未通过的当场告知职工原因和理由。
对于无法立即确认,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分中心、管理部可要求职工补充材料,或采取面谈、实地复查、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加强审核。
分中心、管理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需赴外地核实申请材料的,审核时间不计入在内。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或无法核实的,分中心、管理部可作出不予提取的决定。
咨询电话:
0315-12345转公积金专席